2023年12月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主城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大气办《关于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建议函》要求,统筹考虑全市交通运行情况,经市大气办研究决定,在主城区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限行期间主城区内公交车辆免费乘坐,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限行区域东华路、祥和大街、滨江路、邢州大道(含以上道路)围合区域的城市道路。二、限行时间2023年12月23日起至12月31日(含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期间的每日7:00—20:00(12月23日限行时间为12:00—20:00)。限行期间,交警部门将对违规上路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劝返,提醒广大车主选择合适方式出行。三、限行规定(一)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及外埠车辆)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二)不受单双号限制的车辆:1.公共汽车、大(中)型省(市)际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工程应急救险车、民生保障车辆、消防车、救护车、环卫车辆、运钞车、殡葬车、制式邮政快递车辆、保险现场勘查车辆。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注册地为邢台市主城区);4.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四、倡议性减排措施为有效降低重污染程度,市教育局可指导市区中小学、幼儿园采取错峰上下学的方式,以减少交通拥堵;有关单位倡议员工最大限度采取绿色低碳方式上下班。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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