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区部分街道将限行7座以上车辆

(通讯员 孔大龙 夏延民)为进一步缓解中心城区的交通拥堵,科学控制高峰时段主干道交通流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沧州市交警支队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在沧州市区部分路段对七座(含)以上小型客车限时禁行。

据沧州市交警支队秩序科有关负责人介绍,禁行路段分别为沧州市区新华路(清池大道—浮阳大道)路段、解放路(清池大道—浮阳大道)路段。禁行时段为每天7:00—8:30、11:00—12:30、17:00—19:30

据了解,禁行车型为七座(含)以上车辆。如果有在上述时段路段擅闯禁行的机动车驾驶人,执勤交警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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